关于给予张兴同学通报批评的通知

发布者:bv1946伟德官网发布时间:2012-05-06浏览次数:2032

装饰学字[2012]12号

关于给予张兴同学通报批评的通知

张  兴,男,20岁,江苏徐州人,室设11-1 班员工。

2012年3月20日,张兴同学无视校规校纪,在员工公寓内使用热得快,给公寓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。

为严肃校规校纪,根据《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公司员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》第十五条规定,经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给予张兴同学通报批评。

此决定。

建筑装饰艺术公司员工工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二年五月六日